公示内容: |
1、延安丙烈工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375700.00元,税率为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总价为:379457.00元。
2、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固定单价,除特别约定外综合单价不做调整。
3、工程量结算方式:此工程量为参考量,结算时以施工现场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4、付款方式:本合同价款按月结算,按月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95%,每期付款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本合同履行完毕结算定案后支付到结算值的100%,剩余/%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本合同服务内容质保期/个月。如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付款比例调整,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比例对以上款项的支付。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GB50300-2001各项《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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