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武功)电商物流中心工程(一期)施工砂子、水泥采购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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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中国邮政(武功)电商物流中心工程(一期)施工项目

 

 

 

 

 

 

 

 

 

 

招标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武功)电商物流中心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经理部

 ○二六月

 

 

一、招标条件

我项目中国邮政(武功)电商物流中心工程(一期)施工项目砂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1. 分包项目性质名称砂子、水泥采购

2. 项目规模: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26542.58平方米。

3. 工程地点:武功县工业园区彩虹路与子午路十字。

4. 工期要求:具体工期随总包进度同步施工

5. 招标范围:砂子、水泥采购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表。

3.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且单项业绩金额≥50万元(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若提供单项合同,则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若提供框架合同,则以框架合同下有效的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无订单(或结算单)则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4.财务状况: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厂家需提供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须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财务审核的整年年度或近期月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代理的厂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厂家授权中的任何一项即可)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参与磋商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8.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上传,如未提供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要求,将于资审阶段淘汰。

四、招标文件获取 

资审通过后,各投标人自行在陕建云采平台查收招标文件。 

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武功)电商物流中心工程(一期)

施工项目经理部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