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
1、本次西安嘉轩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不含税总价为104541.19元,税率为13%,含税总价为118131.56元。
2、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3、工程量结算方式:每月25日前进行结算。
4、本合同按 月 结算,按月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70%,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货款到85%,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整体竣工结算后支付工程货款到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5、安全、质量目标:无死亡事故;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符合国家GB50300-2001各项《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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